架空层电动车充电桩起火,二楼新房装修白做了,法院:物业要赔偿_百度知 ...

架空层电动车充电桩起火,二楼新房装修白做了,法院:物业要赔偿_百度知 ... 近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就两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作出判决,认定某物业管理公司需对两名业主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分别为七万三千余元及一万一千余元。这两起纠纷的起因,是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于住宅楼架空层擅自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后因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引发火灾,导致楼上住户房屋及内部财物受损。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管理方,负有维护公共区域安全、保障业主财产不受侵害的责任。在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未取得业主共同决定的情况下,私自安装充电设备,并在日常管理中未对充电设施进行有效安全巡查与风险防控,存在明显过错。该过错与火灾事故及业主财产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物业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起事件也折射出当前住宅小区中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的普遍隐患。随着电动车数量持续增长,充电需求日益旺盛,不少小区选择在架空层、楼道等区域设置充电桩。然而,部分物业管理单位在推进相关设施时程序不规范,安全意识薄弱,未能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也未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与应急准备,从而埋下安全隐患。 此次判决不仅是对个案中物业失职行为的法律评价,也对全国范围内住宅小区的充电设施管理提出了警示。它提示物业管理方,在增设有关居民生活的配套设施时,必须依法依规,尊重业主共同意愿,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完善消防设备并制定应急预案。同时,业主在遇到类似安全隐患时,也应积极通过协商、投诉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从更广层面看,城市居民区中非机动车充电设施的规范化与安全化,已成为社区治理与公共安全的重要议题。只有物业、业主、相关部门多方协作,加强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与事后追责,才能从源头上防范火灾风险,营造更加安全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