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各部门职能

长沙市政府各部门职能 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教育事业进行统一规划与综合协调管理,涵盖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及高等教育等各个阶段。指导各级学校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办学体制探索与学校内部管理机制创新。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除成人高校以外各类教育的年度招生计划,并全面负责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根据职责权限划分,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及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新增设立、布局调整及相关资质审批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的筹措政策、拨款方案与经费管理办法,监督教育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投资效益,负责教育系统内部财务和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教育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主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资格认定工作,统筹教师及教育管理干部的继续教育与业务培训。组织指导全市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工作,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与教育技术应用创新。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对下级政府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进行监督、评估与指导。负责协调全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与规范使用管理,指导语言文字应用的测试与培训工作。管理本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统筹规划并协调指导出国留学与来华留学相关工作。